该法于2010年生效
当时官员执行该法律的准备程度可以通过以下事件来说明:2009年夏天,我有机会在一个不落后的国家的所有城市的首席信息官会议上发言区,随口提到即将出台的法律,观众反应一致:什么法律?!
因此,从 2010 年开始,我们决定检查哪些联邦官员至少了解该法律的要求,哪些联邦当局已经 官方 网站? 事实证明,88 个当局中有 89 个只有网站,但只有 62 个有官方网站。
有什么不同? 事情是这样的:法律要求官方网站的域名由政府机构或地方政府机构管理。 不一定是同一个网站,甚至一些村委会,只要它不是左翼办公室,更不用说个人了,就像被调查的三分之一一样。
现在读者可能会责怪我辩解,但别着急,我们来考虑一下这个案例:我们有权利,无需短信、无需登记、无需与值班人员争吵
总的来说,我们揭露了这整个难看的画面,
与总检察长办公室进行了长时间的通信,总检察长办公室试图将其工作转移给电信和大众传播部,但遭到了正确的拒绝……一路上,多个部门表达了他们对法律要求的解释,归根结底就是:这对我们来说太方便了,而且不会打扰我们。 到年底,26 名逃避选秀的人中,有 9 人留下来,坦率地说,我们停止了跟踪这一过程。 事实证明,徒劳无功……
10年过去了
他们再次写信给总检察长办公室; 不知道这次他会尝试谁来推动他的工作,这是法律上直接指定为检察官办公室负责的工作......但仍然有进展:3个非官方网站不再是26个。
来源: hab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