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同意重新审理谷歌与甲骨文之间的 Java 和 Android 诉讼

美国最高法院 使满意 谷歌请求转移待决对价 2010года 最高法院审理“甲骨文诉谷歌”案。 去年,美国上诉法院 使满意 甲骨文提起上诉,推翻了 2016 年有关在 Android 平台中使用 Java API 的有利于谷歌的裁决。 针对谷歌的请愿,美国最高法院同意研究案件材料,并返回考虑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问题。

让我们回忆一下2012年一位有编程经验的评委 我同意 与谷歌的立场和 признал构成 API 的名称树是命令结构的一部分 - 与特定功能相关的一组字符。 这样的一组命令被版权法解释为不受版权保护,因为命令结构的重复是确保兼容性和可移植性的先决条件。 因此,方法的声明和标头描述的行的身份并不重要 - 要实现类似的功能,形成 API 的函数名称必须匹配,即使功能本身的实现方式不同。 由于只有一种方式来表达一种想法或功能,因此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使用相同的声明,并且没有人可以垄断这种表达方式。

甲骨文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获胜 取消决定 - 上诉法院承认 Java API 是 Oracle 的知识产权。 此后,Google改变策略,试图证明Java API在Android平台的实现是合理使用的,而这一尝试 是成功的。 谷歌的立场是,创建便携式软件不需要 API 许可,并且复制 API 以创建兼容的功能等效物被认为是“合理使用”。 谷歌表示,将API归类为知识产权将对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会破坏创新的发展,并且创建兼容的功能类似的软件平台可能会成为诉讼的主题。

甲骨文公司第二次提起上诉,案件再次被驳回。 修改 对她有利。 法院裁定,“合理使用”原则不适用于Android,因为该平台是谷歌出于自私目的而开发的,不是通过直接销售软件产品来实现的,而是通过对相关服务和广告的控制来实现的。 与此同时,谷歌通过与其服务交互的专有 API 保留对用户的控制,禁止使用该 API 来创建功能类似物,即Java API 的使用不限于非商业用途。

来源: opennet.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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