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會繼續出售元數據:美國的經驗

我們談論部分恢復網路中立規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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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飛濺/ 馬庫斯斯皮斯克

緬因州說什麼

美國緬因州政府 通過了一項法律,有義務的網路供應商 收到 用戶明確同意將元資料和個人資料傳輸給第三方。 首先,我們談論瀏覽歷史和地理位置。 提供者也被禁止提供與通訊無關的廣告服務以及使用根據定義不屬於 PD 的資料。

此外,緬因州法律恢復了 2018 年之前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的幾項網路中立規則,直到 未被 FCC 取消。 尤其是他 禁止 網路服務供應商提供服務折扣和其他形式的補償,以換取客戶同意提供個人資訊。

為什麼我們只談提供者?

緬因州法律不監管電信或 IT 公司。 這種情況不適合網路供應商,因此今年 XNUMX 月他們告上了法庭。 產業組織 USTelecom、ACA Connects、NCTA 和 CTIA 提出申請 集體訴訟在其中 著名的該決議歧視提供者並違反 第一修正案 美國憲法保障與商業相關的言論自由。

來自我們關於 Habré 的部落格的新鮮材料:

遊說者 他們說,如果谷歌、蘋果、Facebook和數據經紀人被允許在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出售客戶的PD,那麼互聯網提供商也應該有這個機會。 但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在聯邦層面 已經在進行中 討論禁止將地理定位轉讓給第三方的法律。 儘管他的未來目前還不得而知。

誰支持新監管?

電子前沿基金會 (EFF) 的代表主要是支持緬因州的法律。 他們長期以來一直推行限制網路服務供應商能力的措施。 根據他們 根據,這樣的步驟對於保護用戶隱私是必要的。

報告 Vice,大約 100 億美國人是一家有違反網路中立性要求歷史的供應商的客戶。 但他們無法切換到另一家營運商,因為他們的地區僅由一個組織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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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飛濺/ 馬庫斯斯皮斯克

也贊成新法 說出來 審理針對網路服務供應商的案件的法官。 在初步聽證會上,他認為緬因州法律符合憲法,並指出第一修正案並不完全適用於商業言論。 該裁決可能為其他尋求恢復網路中立性的國家樹立重要先例。

聯邦層級可能會實施一項與緬因州通過的法律類似的法律。 去年的其中一項法案 得到正式認可的 代表付款,但後來未能通過國會並得到總統簽署。

在我們的公司部落格中閱讀有關協議的內容:

來源: www.hab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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