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在澳洲與斯沃琪爭奪「One More Thing」口號權利的訴訟中敗訴

蘋果一個月內第二次在法庭上被製錶商斯沃琪擊敗。 她未能說服澳洲商標局禁止斯沃琪使用「One More Thing」口號,該口號與蘋果公司的活動同義,因聯合創始人兼前執行長史蒂夫·賈伯斯而聞名,賈伯斯經常在產品結尾使用這句話。在公司新產品展示期間舉行的活動。

蘋果在澳洲與斯沃琪爭奪「One More Thing」口號權利的訴訟中敗訴

然而,法院站在了斯沃琪一邊,確認了其使用該口號的權利,而蘋果作為敗訴方將需要支付法律費用。

法官阿德里安·理查茲同意斯沃琪的論點,即蘋果公司不會在某些產品或服務中使用該短語,而僅在其活動中使用。

理查茲在裁決中寫道:“這些話在推出特定的新(蘋果)產品或服務之前說過一次,之後就不再用於該產品或服務。” 他進一步表示,該短語的「模糊和臨時使用」並不構成主張其作為商標的權利的基礎。


蘋果在澳洲與斯沃琪爭奪「One More Thing」口號權利的訴訟中敗訴

XNUMX月初,蘋果在瑞士因「Tick Different」行銷措辭而對斯沃琪提起訴訟,敗訴。 這家美國公司發現它與它使用的“Think Different”口號相似。 然而,瑞士聯邦行政法院裁定,該短語在該國知名度不夠高,因此無法否認斯沃琪使用其口號的可能性。



來源: 3dnews.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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