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式通過了一項有爭議的版權法。

網路消息人士報導稱,歐盟理事會已批准收緊網路版權規則。 根據該指令,發布用戶生成內容的網站的所有者將需要與作者達成協議。 作品使用協議也意味著網路平台必須對內容的部分複製支付金錢補償。 網站所有者對使用者發布的材料內容負責。  

歐盟正式通過了一項有爭議的版權法。

該法案上個月提交審議,但遭到批評和拒絕。 該法律的作者對其進行了一些修改,重新制定了一些部分並提交重新審議。 該文件的最終版本允許在網站上發布一些受版權保護的內容。 例如,可以這樣做來撰寫評論、引用來源或建立模仿。 目前尚不清楚此類內容將如何被過濾器識別,目前在歐盟提供服務的提供者必須使用過濾器。 該指令不適用於擁有非商業出版物的網站。 使用者將能夠使用被視為文化遺產一部分的資料,即使它們受版權保護。

未與作者簽訂協議而將內容發佈在任何網路平台上的,侵犯版權的,將受到法律規定的處罰。 首先,發布規則的變化將影響YouTube或Facebook等大型平台,這些平台不僅要與內容作者達成協議並給予他們一部分利潤,而且還要使用特殊過濾器檢查材料。



來源: 3dnews.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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