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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程式碼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的所有者是開發人員,但標識項目的商標與代碼是分開的,不受代碼許可的保護,並且與代碼中的專有權利分開對待。 開放使用共享組織專注於為那些本身沒有解決商標問題所需資源的開源專案提供服務。 此外,將商標轉讓給獨立、中立的組織將避免將商標註冊給特定參與者,從而使專案依賴該參與者。
值得注意的是,該組織的成立是因為開源軟體中商標的自由、透明和公平使用被視為維持開源運動長期穩定的重要因素。 同時,使用商標需要了解某些法律細節,而大多數開源專案的相關人員都不知道這些細節。 開放使用共享組織實施了一種模型,在該模型中,社區中的每個人,從維護者到最終用戶以及參與生態系統的公司,都不必擔心商標的使用和管理。
經過驗證的項目名稱通常可以作為一種品質標誌。 使用知名名稱進行濫用和推廣低品質的第三方開發可能會對專案的聲譽產生負面影響,因此為商標的使用制定公平的條件非常重要。 一方面,如果滿足這些條件,每個人都可以在沒有事先獲得許可的情況下自由使用該商標,但另一方面,他們將停止自私地嘗試以犧牲他人知名度和知名度為代價來推廣第三方產品。透過與項目有虛假關係的元素來誤導使用者。
為了管理該組織並制定接受其管理下的開源專案的標準,已經成立了一個董事會,其中包括來自社區和行業的知名人士,例如 Chris DiBona(Google 開源專案經理)、Miles Ward(SADA Systems 技術總監) 、軟體自由保護協會的Allison Randal 和密西根大學的Cliff Lampe。 第一個加入組織的計畫是微服務平台
附錄:IBM 公司
來源: opennet.ru